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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垃圾分类实施情况
发布日期:2021-09-13
贵阳市政府为加强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,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处置水平,改善生活环境,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,结合贵阳市实际情况。在贵阳市各街道,广场,商场,社区等投放大量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片,及海报。

 
按照《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实施方案》《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创建实施方案》创建标准要求:
在电梯口、大堂、办公区域、教学区域等每层楼梯处应设置小型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。室内其他垃圾按每层楼至少1个收集容器标准设置在便于投放、收运的恰当位置。
 室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单位人数、投放量合理配备120升投放桶,建议每百人配置1个120升投放桶,不满百人按1个桶配置。设有厨房、食堂的单位机构,需根据用餐人数和厨余产生量设置厨余垃圾桶,以“不满溢”为标准,建议每百人配置1个120升厨余垃圾投放桶,不满百人按1个投放桶配置。无集中供餐单位须至少设置有害垃圾、可回收物、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。
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所在区域按照相关标准及覆盖范围,至少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。
  居民小区: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根据人口数量、服务半径、垃圾产量等情况,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。
 
  按照《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实施方案》《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创建实施方案》创建标准要求:
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桶须成对配备,低层住宅按照50—60户设置1套垃圾分类收集设施,高层住宅按每单元设置1套垃圾分类收集设施。
 有害垃圾投放桶设置数量可根据小区大小和实际需求配备,每个小区须至少配置1个。
可回收物投放桶设置数量根据小区大小和实际需求配备。
 二楼及以上不建议设置垃圾桶,逐步实行“撤桶并点”工作,由住户将垃圾收集后投放至一楼垃圾收集设施。垃圾桶按尽可能集中原则,设置在小区出入口、楼道口等附近便于投放和收运的适当位置。同时,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可对已设垃圾池、垃圾站进行升级改造,增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可回收物集中回收点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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